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开展例行督察时,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督察重点;组建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山东、河南2省,进驻时间两周左右。
来源:生态环境部